为加强本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预防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请外来入厂人员遵守如下管理规定:
1、进入厂区前请您在保安室进行登记,接受安全、环保告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及违禁物品进入厂区。
3、厂区内严禁吸烟,违者按制度处罚500元;严禁携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域,违者按制度处罚200元,严禁酒后进入厂区。
4、凡是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经公司对应接待部门同意,并由部门接待人员带入公司,严禁私自进入,进入厂区必须走绿色通道,严禁从装载区穿行,未经允许,严禁拍照、摄像。
5、承包商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安全部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承包商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进厂车辆必须按照指定路线行驶、按照规定位置停放,厂区内限速15公里,严禁超速行驶,违者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厂区内进入指定区域必须戴上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随意动用和开启公司内的各种机械设备和开关,防止机械伤害。
8、严禁随意动用公司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备。
9、请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警示标识及告示牌的注意事项。
10、入厂车辆必须遵守公司环保制度规定,厂区内禁止随意倾倒任何废弃物和化学用品,防止油品等化学品跑冒滴漏,厂区内禁止擅自清洗车辆,车辆人员生活垃圾按要求扔入垃圾桶,凡外来单位及人员违反《环境保护法》和公司环保管理制度,造成环保事故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凡不遵守公司规定的外来人员及车辆,公司保安有权拒绝放行,对无理取闹、打架或用恶劣言语攻击保安的,保安报告公司综合管理部或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湖北金庄科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