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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门禁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外协单位及项目施工单位:

根据公司对宜昌大卫保安公司制定的《人员出入登记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和公司《禁烟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生产、生活区域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8月1日起,严格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出入必须佩戴《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公司生产区;临时进入厂区参观、供货及其它人员应由相关部门人员确认后方可办理入厂登记并发放《参观证》进入生产厂区;凡上级职能部门及相关领导需进入生产区的,由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带领入内。

2、所有小车、摩托车严禁入内。送货车辆必须进行出入登记,并配合门卫进行检查后方可放行。

3、所有进入生产区的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公司在门卫入口处设有“火种收集点”,凡是带打火机等可移动火种的应自觉上交,下班或出门时自行带走。

 

以上规定请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宣传、落实,督促本部门人员按要求执行到位。凡无理取闹、不配合门卫的管理或擅闯门禁的人员,由公司办公室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